近日,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坝上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实施方案》,提出以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为目标,实施草原保护建设、造林绿化、湿地保护恢复、压减地下水开采、种植业结构调整、“空心村”治理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八大重点工程,促进坝上地区环境改善、绿色发展,为首都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提供高质量、可持续安全保障。
坝上地区地处河北最北部,包括张北、康保、沽源、尚义县全部和丰宁满族自治县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坝上部分及塞罕坝林场、御道口管理区、塞北管理区和察北管理区。长期以来,坝上地区植被退化、土地沙化、盐碱化草现象突出,草场超载过牧严重,湿地萎缩加剧,地下水严重超采。为此,河北提出,要大力推进坝上地区退耕还草,实施草原生态治理,建设10个万亩以上草原生态保护示范区。开展草原公园建设,每县启动建设1个示范型草原公园。加大京津风沙源治理、退耕还林等工程实施力度,重点建设塞北林场、千松坝林场、御道口林场等规模化林场。争取将坝上地区国家湿地公园列入国家保护工程范围,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、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,坝上禁止开采区和地下水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(区),除法定情形外,一律不准新凿机井。
河北省提出,对坝上地区空置率50%以上的村庄开展“空心村”治理,原有宅基地复垦后实施还林还草。涉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,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省域内调剂,或用于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,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的,拆旧区复垦后可实施还林还草。引导支持农民的土地、林地、草地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经营权等入股开展股份合作,推动资源变资产、资金变股金、农民变股东。
(来源: 中国自然资源报)